= 法:Principe d’inertie neuronique。– 德:Prinzip der Neuronenträgheit 或 Trägheitsprinzip。– 英:principle of neuronic inertia。– 西:principio de inercia neurônica。– 意:principio dell’inerzia neurônica。– 葡:principio de inércia neurônica。
● 弗洛伊德在《科学心理学规划》(Entwurf einer Psychologie,1895)中假设的神经元系统运作原则:神经元倾向于完全卸载它们所接收的能量量。
◼ 正是在《科学心理学规划》中,弗洛伊德阐述了一个惰性原则,作为他当时所称的神经元系统的运作原则。他在后来的元心理学文本中并未再次使用这一表述。这一概念属于弗洛伊德精神装置构想形成的时期。我们知道,弗洛伊德在《规划》中描述了一个神经元系统,引入了两个基本概念:神经元和量。量被假定在系统中循环,根据神经元之间传递时存在的阻力(“接触屏障”)或通路*,在神经元连续分叉处选择这样或那样的路径。这种用神经生理学语言进行的描述,与后来对精神装置的描述之间存在明显的类比,后者同样涉及两个要素:以链条或系统方式组合的表象,以及精神能量。
古老的惰性原则概念有助于澄清调节精神装置运作的基本经济学原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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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理学中,惰性是指“……一个不受任何机械约束且不受任何作用的点,在大小和方向上无限期地保持相同的速度(包括速度为零的情况,即物体处于静止状态)”(1)。
这种运作模式的模型由某种反射概念提供:在反射弧中,感觉神经元接收的兴奋量被认为在运动末端被完全卸载。更一般地说,对弗洛伊德而言,神经元装置的行为似乎不仅倾向于卸载兴奋,而且随后倾向于避开兴奋源。对于内部兴奋,惰性原则若不经历深刻修改便无法再运作;实际上,为了进行适当的卸载,需要一种特定行动*,而为了完成这一行动,需要一定的能量储备。
a) 在物理学中,惰性是运动物体的属性,而对弗洛伊德而言,它不是所考察的运动物体(即兴奋)的属性,而是量在其中移动的系统的主动倾向;
b) 在物理学中,惰性原则是一条普遍定律,构成所考察现象的基础,并且即使在普通观察者看来与之相矛盾的表现中,也能发现其作用。例如,抛射体的运动表面上似乎会自行停止,但物理学表明这种停止是由于空气阻力造成的,如果撇开这个偶然因素,惰性定律的有效性丝毫不会受到质疑。相反,在弗洛伊德的心理生理学转译中,惰性原则不再是所考察自然秩序的基础;它可能被另一种运作模式所挫败,后者限制了其适用范围。因此,实际上,形成具有恒定投注的神经元群,需要由一条定律——恒定原则——来调节,该定律阻碍了能量的自由流动。只有通过一种诉诸目的论的演绎,弗洛伊德才能主张惰性原则为了其目的而利用了某种能量积累;
c) 从机械论到目的论的这种转变还体现在,弗洛伊德从兴奋卸载原则推导出一种避开所有兴奋源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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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我们看来,弗洛伊德神经元的惰性原则概念中可指出的矛盾,不应否定其使用背后潜在的基本直觉。这种直觉与无意识本身的发现有关;弗洛伊德用神经元中能量自由循环的术语所表达的,只是其临床经验的转译:即表征原发过程*的意义的自由流通。
就此而言,在弗洛伊德著作后期出现的涅槃原则,可以被视为在弗洛伊德思想的一个决定性时刻(20年代的“转折”),对早已指导惰性原则阐述的基本直觉的重新确认。
(1) Lalande (A.). Vocabulaire technique et critique de la philosophie, Paris, P.U.F., 1951.
(2) Freud (S.). Aus den Anfängen der Psychoanalyse, 1895. Ail… 380 Angl., 356 ; Fr., 316.
Laplanche (J.) & Pontalis (J.-B.). Vocabulaire de la psychanalyse. 条目 : « Principe d’inertie (neuronique) ».
辞条译文(机译工作稿,待校订)
与《术语表》及 Laplanche 原条对应;发布前请通读核订;法德英等多语对译以正文内 = D. : 一行为准。
多语对译以条题下=一行为准(语种以本页条题下实列为准);体例见Wiki词条格式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