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Hystérie de défense。– 德:Abwehrhysterie。– 英:defence hysteria。– 西:histeria de defensa。– 意:isteria da difesa。– 葡:histeria de defesa。
● 弗洛伊德在1894-95年间区分出的癔症形式之一,与另外两种癔症形式——类催眠型癔症和滞留型癔症——相区别。
其特殊性在于主体针对可能引发不快情感的表象所进行的防御活动。
一旦弗洛伊德认识到防御在所有癔症中都起作用,他便不再使用“防御型癔症”这一术语及其所预设的区分。
◼ 在《防御型精神神经症》(Die Abwehr-Neuropsychosen,1894)中,弗洛伊德从病原学角度引入了三种癔症形式——类催眠型、滞留型、防御型——的区分,并特别将他个人提出的防御型癔症视为防御型精神神经症*的原型(1)。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的《初步报告》(Vorläufige Mitteilung,1893)中,癔症特征的无法宣泄就被归因于两类条件:一方面是主体在创伤时刻所处的特定状态(类催眠状态),另一方面是与创伤*本身性质相关的条件:外部条件或主体针对“痛苦”内容进行防御的意向性行动(absichllich)(2 a)。在理论的这一早期阶段,防御、滞留和类催眠状态表现为共同导致癔症产生的病因学因素。在认为其中某一因素占主导地位时,受布洛伊尔影响,类催眠状态被视为“……这种神经症的基本现象”(2 b)。
在《防御型精神神经症》中,弗洛伊德具体阐述了这一系列条件,以至于区分出三种癔症类型;但实际上他只关注防御型癔症。
在第三个阶段——《癔症研究》(Studien über Hysterie,1895)——弗洛伊德确实维持了这一区分,但似乎他主要是借此来提升防御概念的地位,以削弱类催眠状态的优先性。弗洛伊德如此写道:“奇怪的是,在我自己的经验中,我从未遇到过真正的类催眠型癔症;我着手治疗的所有病例都转变为防御型癔症”(2 c)。同样,他质疑独立的滞留型癔症是否存在,并假设“……在滞留型癔症的底层存在着一个防御因素,它将整个过程转变成了癔症现象”(2 d)。
最后需注意,“防御型癔症”这一术语在《癔症研究》之后便消失了。因此,整个过程似乎表明,引入这一术语只是为了确立防御概念相对于类催眠状态概念的优先性。一旦这一目标达成——将防御视为癔症的基本过程,并将防御冲突的模式扩展到其他神经症——“防御型癔症”这一术语显然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
(1) Cf. Freud (S.). G.W., I, 60-1 ; S.E., III, 45-7.
(2) Freud (S.). Studien über Hysterie, 1895. – a) Cf. G.W., I, 89 ; S.E., II, 10-11 ; Fr., 7. —6 ; Cf. G.W., I, 91 ; S.E., II, 12 ; Fr., 8. – c) G.W., I, 289 ; S.E., 11,286 ; Fr., 231. – d) G.W., I, 290 ; S.E., II, 286 ; Fr., 231.
Laplanche (J.) & Pontalis (J.-B.). Vocabulaire de la psychanalyse. 条目 : « Hystérie de défense ».
辞条译文(机译工作稿,待校订)
与《术语表》及 Laplanche 原条对应;发布前请通读核订;法德英等多语对译以正文内 = D. : 一行为准。
多语对译以条题下=一行为准(语种以本页条题下实列为准);体例见Wiki词条格式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