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对应弗洛伊德的德文 Ich。英文通常译为 ego;法文在拉康语境中则涉及 moi 与 je 的区分。
= 德:Ich。– 英:ego。– 法:moi。– 西:yo。– 意:io。– 葡:ego。
在弗洛伊德精神装置的第二理论中,自我是与“它我”(德:das Es,亦译“它”)和超我相区分的一个机构。[1]
从区位论观点看,自我同时依赖于“它我”的要求、超我的命令和现实的要求。尽管它自居为调解者,负责整个人格的利益,其自主性却只是相对的。[1:1]
从动力学观点看,自我在神经症冲突中主要代表人格的防御极;它调动一系列防御机制,而这些机制由对不快情感的感知,即信号焦虑,所激发。[2]
从经济学观点看,自我表现为精神过程的绑定因素;但在防御操作中,绑定冲动能量的尝试会受到原发过程特征的污染,因此呈现出强迫性、重复性和非现实性的面貌。[2:1]
精神分析理论试图在两个相对异质的层面解释自我的生成:其一,把自我看作从“它我”出发、在与外部现实接触中分化出来的适应装置;其二,把自我定义为认同的产物,这些认同在人格内部形成一个被“它我”投注的爱之对象。[1:2][3]
相较于精神装置的第一理论,自我比前意识—意识系统更为广阔,因为它的防御操作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的。[1:3]
拉康很早就注意到,弗洛伊德的德文术语 Ich 有两种可能的法文译法:重读形式或宾格形式的 moi,这是法国精神分析家通常用来翻译 Ich 的术语;以及主格形式的 je。[4]
在拉康关于镜子阶段的论文中,他曾在 moi 与 je 两项术语之间摇摆不定。虽然很难看出二者在当时已有系统化区分,但它们并非完全可以互换;到1956年,拉康仍在摸索如何清楚地区分它们。[5][6]
雅各布森关于转换词的论文在1957年发表后,拉康得以更清楚地理论化这一区分。到1960年,拉康把 je 指称为一个转换词,它指示但不代表言说主体,或能述主体。英文译本通常把 moi 译作 ego,把 je 译作 I,以明确拉康的用法。[7]
因此,moi 更接近作为形象和认同产物的自我,而 je 则指向言说位置。二者的区分也是拉康区分自我与主体的重要入口。
当拉康使用拉丁文 ego 时,这个词有时是 moi 的同义词;但它也可以更直接地指向英美精神分析传统,尤其是自我心理学。
由于弗洛伊德提出过两种精神装置的区位论理论,第一种涉及无意识、前意识—意识系统,第二种涉及“它我”、自我、超我三个机构,因此常见看法认为,自我概念只有在1920年前后的“转折点”之后才获得严格的精神分析技术意义。与这一理论变化相应,实践方向也转向对自我及其防御机制的分析,而不仅仅是揭示无意识内容。[1:4]
然而,弗洛伊德思想史比这种区分更复杂。首先,很难在其全部文本中定位出两个完全对应于不同时期的自我含义:自我概念始终存在,只是随着自恋、认同等概念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其次,1920年前后的转折不能仅限于把自我定义为人格的核心机构;它还包括许多改变理论整体结构的重要贡献。最后,如果一开始就把“作为人格的自我”与“作为机构的自我”截然区分,反而会遮蔽一个关键问题:这两种含义如何衔接。[1:5]
需要注意的是,弗洛伊德对 Ich 的多重使用并不只是术语混乱。它恰恰显示出自我概念的问题核心:自我既可指个体自身,又可指被自恋力比多投注的爱之对象,还可指第二精神装置理论中的一个机构。若过早用不同术语把这些层面切开,反而可能遮蔽弗洛伊德自我概念的理论张力。
弗洛伊德的著名公式 “Wo Es war, soll Ich werden” 也显示出这一点。它可直译为:“那里曾是‘它我’,自我应当生成。”这里的 Ich 既不是单纯的理性机关,也不是已经完成的人格中心,而是一个需要生成、需要被构成的位置。
一些作者曾为了澄清概念,区分作为机构、人格子结构的自我,与作为个体自身爱之对象的自我。哈特曼曾提出,在谈论自恋时,应避免混淆两组对子:第一组是“自身、个人本身”与“对象”的对立;第二组是“自我作为心理系统”与人格其他子结构的对立。他主张把自恋定义为对自身而非对自我的力比多投注。[8]
这种区分有助于避免术语混乱,但也可能过早消除弗洛伊德自我概念中的理论张力。弗洛伊德并非偶然地在不同层面使用同一个 Ich:它既可指个体自身,又可指被爱之对象,也可指精神装置中的机构。正是这些意义之间的重叠,构成了精神分析自我概念的问题核心。
弗洛伊德在早期工作中已经使用自我概念。1894—1900年前后的文本显示出一些后来会再次出现的主题和问题,这些主题涉及治疗理论、防御冲突模型和精神装置的元心理学。
19世纪后期的心理学和精神病理学,已经通过对人格改变、人格分裂、“第二状态”等现象的研究,动摇了统一而持久的自我概念。雅内在癔症研究中提出,人格可能同时分裂,形成普通人格和与之不同、且完全不为前者所知的异常人格;他把这种分裂归因于意识领域缩小和心理综合薄弱。[9][10]
弗洛伊德的贡献在于,把这类现象解释为精神冲突的表达:某些表象因其与自我不可调和而成为防御对象。
在《癔症研究》中,弗洛伊德描述了无意识致病材料如何只能被逐步攻克。意识或“自我意识”被描述为一个关口,一次只允许一个致病记忆通过;只要修通尚未克服抵抗,它就可能被阻塞。一个正在浮现的记忆会停留在病人面前,直到病人把它接纳入自我的空间。[11]
这里同时标示了意识与自我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自我比当前意识更广阔的观念。自我并不等同于瞬间意识,而是一个领域;弗洛伊德随后会把这一领域与前意识相联系。[11:1]
在《癔症研究》中,病人的抵抗被初步描述为来自一个“以防御为乐”的自我。如果某种技术程序暂时欺骗了自我的警惕性,那么在真正严肃的场合,自我会重新振作,找回目标并继续抵抗。[11:2]
但另一方面,自我又被无意识的致病核心所渗透,以至于二者之间的界限有时显得只是约定俗成的。抵抗恰恰来自这种渗透本身。由此已经出现严格意义上的无意识抵抗问题;这个问题后来在弗洛伊德那里产生两种不同回答:诉诸无意识自我概念,或诉诸“它我”的抵抗概念。[11:3]
在弗洛伊德早期对神经症冲突的阐述中,自我始终在场。他试图按照不同精神神经症,如癔症、强迫型神经症、妄想症、幻觉性精神错乱等,把防御具体化为不同的机制。表象与自我的不可调和性被置于这些冲突模式的开端。[12]
说“自我进行防御”并非没有歧义。一方面,自我作为意识领域,在面对无法掌控的冲突时,通过回避和不愿知道来防御;在这个意义上,自我是需要被防御活动保护的领域。另一方面,作为“表象的主导性集合”的自我,会受到一个被认为与其不可调和的表象的威胁;于是出现由自我进行的压抑。[11:4][12:1]
露西·R.个案说明了这种歧义:弗洛伊德并不满足于说自我由于缺乏“道德勇气”而不愿知道困扰它的情感冲突;治疗的进展在于阐明连续的“记忆符号”,这些符号指向一系列场景,其中出现了一个明确的无意识欲望,而该欲望与病人坚持维持的自我形象不可调和。[11:5]
正因为自我是冲突的参与方,防御行动的动机或信号,是影响自我的不快感;弗洛伊德认为这种不快感直接与不可调和性相关。[11:6]
然而,弗洛伊德并未把癔症中的防御操作理解为纯粹有意识和自愿的。在《科学心理学规划》中,他试图说明,为什么一个自我的过程会伴随通常只在原发过程中才发现的效果。癔症症状作为记忆符号形成时,全部情感量、全部意义都可能从被符号化之物移置到符号物上,这在正常思维中并非如此。[13]
自我只有在无法运用正常防御,如注意或回避时,才会调动原发过程。在性创伤记忆的情况下,自我受到内部攻击的惊吓,只能“让原发过程发挥作用”。因此,病理防御与自我的关系并非单一:自我确实是防御的施动者,但它通过分离来防御威胁它的东西时,也把不可调和的表象交付给一种它无法掌控的过程类型。[13:1]
在弗洛伊德最早的心理运作元心理学阐述中,自我被赋予首要角色。在《科学心理学规划》中,自我的功能本质上是抑制性的。[13:2]
在“满足的经验”中,自我介入,以防止第一个满足对象的记忆意象被如此强烈地投注,以致它像真实对象的知觉一样触发“现实指标”。为了使现实指标成为判断标准,并避免在真实对象缺席时也发生幻觉性卸载,原发过程必须被抑制。[13:3]
如果自我使主体能够不把内部过程与现实混淆,这并不是因为自我拥有通往现实的特殊通道,也不是因为它拥有可用来比较表象的标准。对现实的直接通道被弗洛伊德保留给“知觉系统”,而这个系统与自我所属系统根本不同,并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运作。[13:4]
弗洛伊德把自我描述为一种神经元组织,或者更少生理学化地说,是一种表象组织。其特征包括:该组织内部联想通路的开通,由内源性即冲动性能量持续投注,以及永久部分与可变部分的区分。正是自我内部投注水平的持久性,使自我能够抑制原发过程,不仅抑制导致幻觉的过程,也抑制可能引起不快的过程。[13:5]
这一早期自我概念也具有某种形式或格式塔的特征:它有相对固定的界限,有内部能量流通,有核心的持久性,并对其边界之外的过程产生吸引和组织作用。自我远非一般继发过程的简单场所;继发过程反而可以被理解为自我调节力量的效果。
弗洛伊德并未把自我定义为个体整体,甚至也不是精神装置整体;它是精神装置的一部分。但自我与个体的关系,无论在生物学维度还是心理维度上,都是特权性的。自我的这种构成性歧义,也体现在“内部”“内部兴奋”概念的多重含义上:内部兴奋先后被构想为来自身体内部、来自精神装置内部、最后储存在被定义为能量储备的自我中。[13:6]
《释梦》的元心理学章节提出无意识、前意识、意识等系统区分。在这一框架中,自我概念并未直接介入。弗洛伊德当时集中于发现梦是通往无意识的道路,强调梦的工作的原发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如何把法则强加于前意识材料。[14]
这并不意味着自我完全消失,而是自我的若干面向被分配到不同层面。第一,作为防御机构的自我,部分出现在审查中;但审查的作用主要是禁止性的,不能完全等同于一个复杂的自我组织。第二,自我对原发过程的调节和抑制作用,在前意识系统中重现;前意识系统成为继发过程运作的场所。第三,作为被力比多投注的组织的自我,则在睡眠欲望中出现,弗洛伊德把睡眠欲望看作梦形成的动机。[15]
因此,在《释梦》的模型中,自我概念并未被系统使用,但其功能被重新分布到审查、前意识系统和睡眠欲望等不同位置。
1900年至1915年间,自我概念处于摸索期。弗洛伊德在最理论化地阐述精神装置运作时,仍主要参照以梦为例建立的模型,并未在区位论区分中引入自我概念,也未在能量学考量中引入自我冲动概念。[16]
关于自我与现实的关系,基本参照仍是满足的经验和原始幻觉。弗洛伊德强调生活经验的作用:正是预期满足的持续缺失和失望,导致主体放弃通过幻觉获得满足的尝试;取而代之,精神装置必须呈现外部世界的真实状态,并寻求真实改变。[17]
现实原则的提出,给原发过程与继发过程的区分增添了新内容。现实原则似乎是一条从外部把要求强加于精神装置的法则,精神装置则逐渐把它内化。[17:1]
弗洛伊德还为现实原则的要求提供了一个特权支持:自保冲动更迅速地放弃按照快乐原则运作,也更容易被现实教化,因此为“现实自我”提供能量基质。现实自我除了追求有用和确保免受损害之外,别无他事可做。[17:2]
在这种视角下,自我通往现实的问题似乎得到简化:自我通过自保冲动为中介来检验现实,并试图把现实规范强加于性冲动。关于这一点,可参见“现实原则”“现实检验”“快乐自我—现实自我”等相关条目。
在强迫型神经症临床中,自我被确认是反对欲望的机构。这种对立由不快情感发出信号,并表现为两种力量斗争。弗洛伊德在鼠人身上发现一种“完整的”幼儿神经症:一种爱欲冲动和对它的反抗,一个尚非强迫性的欲望和一种与之斗争的、已经强迫性的恐惧,一种痛苦情感和一种执行防御行动的冲动。[18]
出于对称地给自我一个冲动性支持的关切,弗洛伊德把冲突描述为性冲动与自我冲动的对立。沿着同一思路,他探讨了自我冲动的发展,并暗示在强迫型神经症中,自我冲动的发展可能领先于力比多发展。[19]
1914—1915年前后,弗洛伊德阐述了三个紧密相关的概念:自恋、作为自我构成要素的认同,以及自我内部某些“理想”成分的分化。
自恋的引入改变了自我定义。自我并非一开始就存在,也不是简单渐进分化的结果;它的构成需要一种新的心理行动。[20]
自我被定义为相对于自身爱欲(auto-erotism)所具有的性欲无政府和碎片化运作的统一体。它作为爱之对象呈现给性欲,其方式与外部对象相同。弗洛伊德甚至在对象选择发生的视角下提出一个序列:自身爱欲、自恋、同性恋对象选择、异性恋对象选择。[20:1]
这种把自我定义为对象的做法,禁止把它与主体整个内心世界混为一谈。弗洛伊德因此坚持区分力比多向幻想的“内向”(introversion)与“力比多返回自我”。[20:2]
从经济学角度看,自我被视为一个巨大的力比多储备库:力比多从这里被发送到对象,并且自我随时准备吸收从对象回流的力比多。[21] 这个储备库形象意味着,自我不仅是投注能量的通道,而且是能量永久淤积的场所;甚至可以说,自我本身就是由这种能量负荷构成的形式。[20:3][21:1]
因此,自我不是单纯的功能性调节装置,而是一个被投注、可被爱、可被恨、可被攻击的对象。
弗洛伊德还描述了一种自恋型对象选择,其中爱之对象由其与个体自身自我的相似性来定义。但除某些男性同性恋案例所说明的特定对象选择类型外,弗洛伊德还必须修改整个对象选择概念,包括依托型对象选择,以便在其中定位主体的自我。[20:4]
同一时期,认同概念也极大丰富。除了癔症中早已被认识到的、作为症状中人与他人之间无意识相似性的表达方式之外,弗洛伊德还阐明了更基本的认同形式。认同不仅表达自我与另一个人的关系;它还可以深刻改变自我,成为主体间关系在主体内部的残余。[22]
例如,在男性同性恋中,年轻人并未放弃母亲,而是与母亲认同,并转变为她。这种认同的影响范围很广,它按照先前对象的原型,重塑自我在其性特征等重要部分上的形态。[22:1]
忧郁症分析进一步改变了自我概念。忧郁症患者对失去对象的认同,被解释为向更古老认同的倒退;这种认同是对象选择的预备阶段,在此阶段中,自我想要吞并对象。[23]
由此出现一种新的自我构想:自我不仅会被继发认同改造,而且从一开始就通过以口腔吞并为原型的认同而构成。[23:1]
被摄入自我的对象被弗洛伊德以拟人化方式描述:它遭受恶劣对待,它受苦,自杀则旨在杀死它。随着对象被摄入,整个关系也可能同时被内化。忧郁症中,对对象的矛盾冲突被转移到与自我的关系中。[23:2]
自我不再被构想为心理内部唯一被拟人化的机构。某些部分可以通过分裂而分离,特别是批判性机构或道德意识:自我的一部分面对另一部分,对其进行批判性评判,并把它当作对象。[23:3]
因此,自我力比多与对象力比多的巨大对立,不足以解释力比多的所有自恋性撤回模式。“自恋”力比多可以以一系列机构为对象,这些机构形成复杂系统,并且属于自我系统;弗洛伊德用理想自我、自我理想、超我等名称来指称它们。
1920年前后的转折不能简单理解为自我概念首次出现;但弗洛伊德确实在这一时期改变了理论结构。第二区位论旨在更好地模拟精神冲突,而第一理论主要参照不同类型的心理运作,即原发过程与继发过程。现在,被提升为精神装置机构的是冲突中的参与方:作为防御机构的自我、作为禁忌系统的超我、作为冲动极的“它我”。[1:6]
从第一区位论到第二区位论,并不意味着无意识、前意识、意识之间的划分被取消。相反,在自我这一机构中,原先分散在几个系统中的功能和过程被重新组合起来。意识不再是完全自主系统,而成为“自我的核心”。原本归属于前意识系统的大部分功能也被纳入自我。[1:7]
更重要的是,自我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的。治疗中的无意识抵抗证明,自我本身中存在一些无意识的东西;它的行为方式与被压抑物完全相同,能够产生强大效果而自身不成为意识,并且需要特殊工作才能成为意识。[1:8]
这一点开辟了后来被广泛探索的道路:自我的防御技术不仅在主体不知道其动机和机制的意义上是无意识的,而且因为它们呈现出强迫性、重复性和非现实性,而与其所对抗的被压抑物相似。[1:9]
因此,第二区位论中的自我被赋予许多功能:控制运动性和知觉、现实检验、预期、心理过程的时间排序、理性思维,也包括误认、合理化和对冲动要求的强迫性防御。
自我不能被理解为单纯理性、综合和适应的机构。它的功能常常成对出现,并且彼此矛盾:它既对抗冲动,也为冲动寻找满足路径;既可能产生洞察,也可能制造合理化;既参与现实检验,也可能系统性地扭曲现实;既制造抵抗,也参与抵抗的消除。自我之所以呈现这种矛盾性,是因为它处于“它我”、超我和现实三重要求之间,本身就是一个折中性、调解性而又不稳定的机构。
弗洛伊德说,自我受制于三重奴役,并受到三种危险威胁:外部世界的危险、“它我”的力比多危险和超我严厉性的危险。作为边界存在,自我试图在世界与“它我”之间调解,使“它我”顺从世界,又通过肌肉活动使世界符合“它我”的欲望。[1:10]
弗洛伊德在《自我与它我》中指出,自我首先是一个身体自我。它不仅是一个表面存在,而且本身就是身体表面的心理投射。换言之,自我并不是纯粹理性核心,也不是单纯的适应机构;它根源于身体感觉,尤其是身体表面的感觉,并通过这些感觉获得边界和形式。[24]
这一点对于理解自我概念至关重要。自我作为边界存在,既与知觉—意识系统有关,也与身体表面的经验有关。它通过身体边界、身体形象和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形成自身。由此,自我与自恋、认同、身体形象以及后来拉康所谓镜像阶段之间都具有内在联系。
自我概念在精神分析理论中的扩展,既体现在许多作者对它的兴趣上,也体现在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上。一些作者试图把精神分析成果与心理生理学、学习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联系起来,构成一门自我普通心理学。这种尝试涉及去性化和中性化能量、“综合”功能以及自我的非冲突领域等概念。[8:1]
在这一取向中,自我首先被构想为一个调节和适应现实的装置,其生成可以通过成熟与学习过程,从婴儿感觉运动装备追溯出来。虽然这种观点在弗洛伊德那里能找到某些支撑点,但是否能被看作第二精神装置理论最恰当的表达,仍有疑问。
大体而言,弗洛伊德的自我理论可以归纳为两条取向。
第一条取向把自我看作“它我”在外部现实影响下逐渐分化的产物。这种分化始于知觉—意识系统,被比作活物质囊泡的皮层。自我是从“它我”的皮层发展而来的,这个皮层被配置为接收和排除刺激,并与外部现实直接接触。[25]
在这种构想中,自我是一个类似器官的装置,原则上作为现实的代表,注定要确保对冲动的渐进掌控。自我努力使外部世界的影响支配“它我”及其倾向,试图以现实原则取代在“它我”中不受限制地统治的快乐原则。知觉对于自我所起的作用,相当于冲动在“它我”中所起的作用。[1:11]
这种论述使自我与“它我”的区分接近理性与激情之间的对立。[1:12] 但它也带来困难:如果自我是外部世界作用的产物,它如何能从外部世界获得一种能量,使自己在精神装置内部运作?若精神装置可支配的唯一能量是来自冲动的内部能量,那么自我的能量只能是次生的,源于“它我”。弗洛伊德通常采用这种解决方案,但这又导向力比多“去性化”的假设。[1:13]
第二条取向则从认同、自恋、摄入、镜子阶段、“好”对象与“坏”对象等概念出发,把自我理解为特征、意象和形式在心理中的沉淀。这些特征、意象和形式借自他人,尤其是人际世界中的他人。自我不是一般外部现实直接塑造出的适应装置,而是以某些特权知觉为根源的内部形成。[20:5][22:2][23:4]
从这个角度看,自我不是“它我”的流出物,而是“它我”瞄准的对象。自恋理论并未随着第二区位论出现而被放弃,弗洛伊德一直重申它。精神病临床也支持这一点:忧郁症患者对自我的贬低和仇恨,躁狂症患者自我扩大到与自我理想融合,以及通过去投注导致的自我边界丧失,都显示自我作为力比多对象的重要性。[20:6][21:2][23:5]
因此,自我既可以被理解为适应现实的装置,也可以被理解为认同和自恋投注的产物。二者并非简单互斥,而是构成弗洛伊德自我理论中持续存在的张力。
自我心理学试图把自我概念发展为一种普通心理学的中心概念,强调自我的适应功能、综合功能、现实检验功能以及所谓非冲突领域。这一路线确实能够在弗洛伊德那里找到若干依据,尤其是自我作为现实代表、作为调解机构、作为适应装置的论述。[8:2]
然而,如果把自我主要理解为适应现实的理性机构,就可能削弱精神分析对自我概念的独特贡献。弗洛伊德的自我并不是一个透明的理性中心;它既是防御机构,又可能是误认、合理化和系统性扭曲的场所;既是被投注的爱之对象,又是认同、摄入和自恋结构的沉淀。
因此,哈特曼式区分固然有助于术语澄清,却不能替代对弗洛伊德文本中 Ich 多重意义的分析。自我概念的困难恰恰在于,它同时处在主体、对象、机构、防御、认同和身体形象之间。
拉康在弗洛伊德著作中辨别出两条研究自我的主要取径,并指出它们似乎相互矛盾。一方面,在自恋理论语境中,自我站在与对象相对立的一边;另一方面,在结构模型语境中,自我又站在与对象相一致的同一边。[26]
拉康认为,这两种说法的矛盾会在摆脱关于现实原则的天真观念后消失。也就是说,后一种说法中以自我为中介的现实,其实产生自前一种说法中由自我所代表的快乐原则。[27]
拉康由此拒绝把自我理解为主体的真实中心。moi 指向的是一种想象性构成,而 je 则涉及言说位置。自我与主体不能混同:主体并不等于作为形象、认同和防御结构的自我。
在拉康那里,moi 并不是主体的核心,而是想象界中的形成物。它通过镜子阶段中的认同而形成:主体在外部形象中把握自身的统一性,并以这一形象为模型构成自我。因此,自我从一开始就带有误认和异化的性质。
这也是拉康反对自我心理学的重要理由。若把分析的目标理解为强化自我,就会把精神分析导向对想象性认同的巩固,而不是导向主体与无意识欲望、能指链条和大他者关系的展开。对拉康而言,分析不应以自我的适应性为最终目标;自我的稳定和整合并不等同于主体真理的显现。
以下注释根据输入源中的原注、脚注及其已提供的文献信息整理;部分文献信息仍待对照原书核定。正式引用时,请以原书和纸本页码为准。
Laplanche, J., & Pontalis, J.-B. Vocabulaire de la psychanalyse. 条目:“Le moi”。
Evans, D. An Introductory Dictionary of Lacanian Psychoanalysis. 条目:“Ego”。中译本可参:埃文斯,迪伦:《拉康精神分析介绍性辞典》,李新雨译,重庆:西南大学出版社,2021。
本条根据 Laplanche & Pontalis《精神分析词汇》“Le moi”条目与 Evans《拉康精神分析介绍性辞典》“Ego”条目整理。输入稿中部分文献页码或模板编号仍待核,正式引用时建议对照原书。
辞典条目
本条目是[《拉康精神分析介绍性辞典》](IDLP)对应词条的中文译文,或极大依赖于此来源。多语对译以条题下=一行为准(语种以本页条题下实列为准);体例见Wiki词条格式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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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ud, S. (1921). Massenpsychologie und Ich-Analyse. G.W., XIII, 111; S.E., XVIII, 108; Fr., 121。 ↩︎ ↩︎ ↩︎
Freud, S. (1915). Trauer und Melancholie. G.W., X, 436, 438–439; S.E., XIV, 249, 251; Fr., 204, 207。 ↩︎ ↩︎ ↩︎ ↩︎ ↩︎ ↩︎
Freud, S. (1923). Das Ich und das Es. G.W., XIII, 253; S.E., XIX, 26; Fr., 179。另据《标准版》编辑说明,相关补注见1927年英译本,经 Freud 认可。 ↩︎
Freud, S. (1938). Abriss der Psychoanalyse. G.W., XVII, 129; S.E., XXIII, 198–199; Fr., 74。 ↩︎
Lacan, J. (1951b). 原注仅提供简略编号,完整文献信息待核。 ↩︎
Lacan, J. (1951b). 原注仅提供简略编号,完整文献信息待核。 ↩︎